薯田流水记之

乍暖还寒满地可 (4)

 
 

乍暖还寒满地可 (4)

第四天早晨醒来,我看见天是阴的。Xiaolan开了电视,天气预报说大风,有雨。我们都没说话。我穿好外套,爬到屋顶去拍了一些录像。屋顶的确风大。回来听说米歇尔会开车送单车过来。Maizi又问我,你真的要去吗?难道我们在她眼中就这样弱不禁风?伴对她俩说,下冰雹我们也要去。

穿戴停当搬车下楼,米歇尔也准时到达。他说,今天这天气去骑车?我服了你们!那时候是有点风,但骑车也不至于不可能。中华儿女多骑车不爱红装爱武装,他不知道的。他走后我们把大包小包绑在身上,斗志昂扬地出发了。

这个拉辛湍流,是圣劳伦斯河流过满地可岛南端时出现的白头激流。当年因为这激流险阻,法国人很着急,在激流上游一点掘了一条运河,使船只能绕过激流而行。这激流叫做Lachine Rapids,那运河叫做Lachine Canal,取Chine之意,是法国人想着一帆风顺便可到珠宝遍地的中国发达去,那是1825年,算起来是道光年间的事。从这河飘去中国肯定是没去成,如今这里建了湍流公园,供人们远足,骑车,划艇,观鸟,沿圣劳伦斯河和拉辛运河,还开辟了总长100 公里的单车径。

这四月份的天气,香江已到处初夏热浪,在这里还寒风满面。骑车到河边,还是衰草连天,对岸只见空枝不见人。天空照例是灰色,积着云,河水是蓝色,树枝是紫色,不知是否因河面水气所致?沿河骑了一段,河面开阔,水流不急。却冷,真冷,我把xiaolan借给我的手套都戴上了。沿途有骑车的慢跑的溜狗的,迎面经过,都以bonjour招呼。有了人,感觉就暖和了一点。

我在路边休息喝水的时候,Xiaolan和maizi兴起,一个人放了左手,一人放了右手,并排骑着,把手搭在对方肩上,经过我眼前,玩花活。我哆嗦着掏DV出来拍,可惜手不够灵活,等机器弄好,人走都远了。没拍上。两人在前头骑得英姿飒爽,头也不回。不回我超!她们是不屑一顾不回,我是技术不行不能回。路边有个踩轮刀(rollerblade)的小妹摔倒了坐在地上哭,我回头望了一眼,车就翻了,膝盖摔得生痛。好在同来的三人都被我甩在后面没看见。

一路向西,左边是河,右边是街。maizi说,我们将来在这条街上置个房子,临着河,养老也不错。

2002年年底,maizi和xiaolan在上海见面。谁都知网恋见光死之险,见面之前maizi在电邮里说,xiaolan这么好,见了面就是猩猩我也跟了。没敢跟她说,其实我还是担心了一把。两人见面有惊无险,xiaolan那可相当不是猩猩。既然把太平洋迢迢暗渡,两人那番柔情蜜意,自然是——她们当我文艺女青年,偏不告诉我!现在都没告诉。沪上会师后,她俩打定主意,继续恋爱。远距离?距离总是可以想到办法跨越的,问题在于你想不想。

在拉辛湍流公园我们下了车,公园里有人在观鸟,我们一直走到水边。此地风疾水冷,天色也暗了一些。Xiaolan问起我旧时出柜的事,Maizi蹲在水边拍浪花,手几乎就要伸到水里。水流很急,激起一团团白色的浪花。河水东流,没有什么阻挡得住。

事实就是,没有什么阻挡得住。

离开河边的柳树,小洲上的水鸟,我们把车推过马路,抬头望见一个间小café,名唤Crème,店门口有单车架,便知是骑车人避风打尖休息的店子。坐在河边的小café里,望着街外的行人,店里的侍应,她们嘟囔着法语,收拾柜台,我们吃些热食,说起以前旅行,那感觉很暖。

从Crème出来的时候,天竟然开了,露出了阳光。很好,继续上路。沿单车径有些古迹,但因时间不够,季节也不对(比如佛莱明大风车,五月才开放),不能细看。查了地图,路还很远,我们都埋头骑车。耳边飘过关淑仪的半句歌,“…风里飞奔”。

从河边到运河边,转弯,接着骑。风更大了,雨也跟着来凑热闹,好在是过路雨,下了一会儿就停了。运河早不行船,只是有时划划艇,而季节又未到,所以一片宁静,水平如镜,天又光亮了一些,运河边的树和草地,一场雨过后,竟摇身一变,青葱起来。在这画里骑车,筋疲力尽也不觉得。我们一口气踩到Atwater市场,下车摘下帽子,发觉头发都湿了。

沿梅松内大街回家,到家已经六点,人都手脚酸痛,摊在沙发上。看得出来她俩挺开心的,也觉得不虚此行,可就是不说。Xiaolan这人,为人温柔随和,凡事先考虑别人的感受,从不把自己的感受强加于人,她高兴了她也不说。Maizi跟了她,也学会了自己偷着乐。可我们不是傻的我们有gaydar,看得出来。这两人gay得很。Gay什么意思,gay就是开心。最近翻出《罗马假日》的碟来看,花絮里保存了当年的预告片,那时用的标题就是:The gayest spree a girl can ever have! 大大只字,配上骑摩托的gayest赫本,噢卖锅的简直是豪迈!

言归正传,说回当天。最后一晚了,之前在芝城看了音乐剧,到满城搞点什么文艺活动好呢?我在飞机上就预谋好了这个爵士之家(House of Jazz),据说是本城最好,她们两也同意。我们休息好了就去,去了才知,当晚只是驻场的乐队演奏,没有特别节目。当然,气氛还是很好的,外头淅淅沥沥下着雨,厚重无声的门后的洞天,装饰得光影闪烁,黑甜如梦。我们得了个好桌子,正对着小舞台。原来这乐队是哈瓦那来的,光这地名就很有音乐感了不是?其实呢,其实还是看个人爱好。他们的曲风——拉丁的——不是我预期想要的,但也不差。主角是位光头花衬衫黑卷发健硕古巴青年,萨克斯、小号、长笛一脚踢,总是闭着眼,愈快乐愈痛苦的样子。有一曲长笛演奏,那曲子总是另有高处比天高:游离,旋转,再拔,再高,一去再去,直至梅开三度,欲死欲仙。只见他全情投入,双目紧闭,直如做爱。我们鼓掌,边鼓边笑。

It's good to be gay。

2006年5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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